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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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赔偿人发现有疑问怎么办

2022-05-23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

  施伟东律师,安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昌硕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虽然现在的交通十分发达,但是由于拥挤或是一些人不遵守交通规则,还是常常发生交通事故。在发生车祸后,一般要进行诉讼解决。那么,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呢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


  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


  2、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明显的人身伤害,例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诉讼时效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算一年。


  但是在一年内未治疗终结或者一年内未能定残的,则应适用《民法通则》第139条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即从治疗终结之et或者定残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六个月。本书认为仍在治疗以及尚未定残的即应属于《民法通则》第l39条中规定的;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


  3、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隐性伤害,如外伤性失语、偏瘫、神经损伤导致肢体肌肉萎缩、肝脾肾挫伤引发迟延性出血等,诉讼时效自隐性伤害被确诊之日或者经有关部门鉴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时计算一年。


  4、对于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时效从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按照损失的不同性质计算;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后或者双方行协商达成协议后逾期不履行的,诉讼时效按照调解协议确定的履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5、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结案或经人民法院审理结案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有关的后遗症的,可以就治疗后遗症引起的相关费用起诉,诉讼时效自后遗症确诊之日起或者自医疗部门、鉴定机构确认后遗症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关系之日起。




  二、车祸保险理赔程序


  投保人如对上述清单无争议即签字生效,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有争议则可以拒绝签字。在投保人对定损清单没有争议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修复车辆,并按以下程序进行理赔。


  1、投保人将修理厂的发票,明细清单,定损单,行驶证,保险合同交给保险公司。


  2、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之后,保险公司应在十日内支付保险赔偿金。如保险公司认为投保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应在两个月内按可鉴定的最低额先行赔付。


  3、领取理赔通知单,领取保险金。


  4、如果保险公司在两个月内拒绝出个理赔通知单,并在两个月内不予赔偿,投保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保险公司在收到投保人的有关保险事故的证据材料后,应当向投保人出具证据清单并签字盖章。


  6、保险公司出具拒绝理赔通知书。


  7、投保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或车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车祸判决后多久才能拿到钱


  一审判决以后,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为上诉期,未上诉的,十五日过后就生效。根据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日之内支付多少钱。


  即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凭判决书、判决生效文书、强制执行申请书到该法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有效期限为判决生效之日起两年。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车祸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阅读完后对相关的法律知识有了更加详细的了解,通过上述介绍可知,车祸赔偿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两年,超过两年就会无效,一定要及时诉讼。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赔偿人发现有疑问怎么办

  我们知道在交通事故中,有时候会签订调解协议书来解决相关的纠纷,但如果,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赔偿人发现有疑问怎么办呢由为大家解答相关疑惑。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问题的解决,一般会去签订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但有的时候在签订完后赔偿人会发现有疑问,这时应该怎么处理呢针对相关问题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赔偿人发现有疑问怎么办的法律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赔偿人发现有疑问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可见,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而其中的调解书是指由人民法院制作的生效调解书,而不包括公安交管部门的调解书。鉴于上述规定,若对方反悔起诉至人民法院,你可以将交通事故调解书作为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签字后有异议的如何处理:


  1、经交警调解达成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和赔偿数额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


  2、协议达成之后,被告反悔,原告可以违约之诉起诉;


  3、原告在协议之外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因该部分请求已超出协议约定赔偿范围,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交通事故的调解期限


  为了促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使侵权行为当事人及时受到民事制裁,使蒙受损害的当事人能及时得到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义务人、权利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如果受伤人员自愿放弃伤残评定的,从收到受伤人员书面证明之日起开始; 对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下一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下一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


  对具备调解开始时间的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当事人请求变更调解时间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其他当事人,并另行约定调解时间。


  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检验、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说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调解过程中放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结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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